睢宁县实行新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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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今年,睢宁县人保局制定出台了《睢宁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考核结算暂行办法》,实行总额预付和定额结算相结合的结算办法,同时采用保底报销制度,不仅提高了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而且有效控制了定点医疗机构过度医疗、小病大养、挂床住院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保障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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