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优化服务措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近年来,邳州市人保部门高度重视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不断强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质量,有力地促进了全市企业合法用工,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增强务工人员的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重视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农民工学法制度。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通过建立网格化和网络化监察措施,实现了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控、精细化管理,加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管理,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加强政策法制宣传教育,搞好农民工服务管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通过本局网站、政策宣传手册、电视新闻、报纸等宣传媒介,多形式、广渠道、全方位地对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在全市范围内积极营造企业依法用工和农民工依法维权的社会氛围。以普法宣传、服务***的形式,深入各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了解企业目前存在的各类问题,在职能范围内为企业排忧解难,重点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主动***服务工作并重。强化对办事处劳动保障站所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规范其执法行为,定期对劳动保障协理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其为民办事特别是为农民工办事能力。
二、开展劳动保障专项执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开展薪资调查,落实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定期书面审查和劳动合同报告备案等劳动监察制度和规定,促进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目标有计划、有组织地得到落实。联合公安、工商、工会等部门,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专项检查,坚持以人为本,主动受理各类群众投诉,切实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强化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检查执法力度,加大企业工资支付检测力度,实行企业支付信息动态管理,坚决对拖欠职工工资行为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全力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三、进行劳动保障书面审理年检,提高农民工管理效能。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重点检查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行为,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劳动监察信息化建设,实行网上劳动年审、举报投诉案件立案到结案,建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信息数据库,通过高科技手段提高农民工维权执法效能,坚持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
四、加强劳动人事仲裁工作,有效解决农民工问题。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规范化、文书标准化、管理制度化力度,努力提高仲裁公信力;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调解仲裁队伍专业化水平。做好案件的受理、立案工作,实行“快立、快调、快审、快结”,为争议双方搭建优质调解平台,在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中,适时开展农民工案件专项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切实做好农民工信访维稳工作。全力打造12333劳动保障综合咨询服务平台,整合窗口、电话、网络三大举报投诉渠道,实现咨询服务与投诉举报覆盖城乡、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监督有力,为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更为广泛的公共服务,开通农民工维权热线,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提高信访维稳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及时有效地防止和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成立局信访接待室,确保来访农民工谈得上、稳得住,最大限度地把各种不和谐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主动深入排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农民工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做到边调查、边稳控、边化解,有效防止当事人的过激行为。
六、以创新服务提升能力为动力,打造农民工窗口优质服务品牌。继续推进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劳动关系突出问题、疑难问题的研究。针对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研究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的相关办法,落实优秀农民工落户城镇政策,在全年逐步建成全面覆盖、功能齐全、创新完善的农民工管理服务体系。探讨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办法,指导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劳务派遣相关规定,依法合理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尤其要规范异地派遣用工行为,落实同工同酬、平等就业的原则。强化配合联动,建立应急处置指挥机制,强化主要业务部门在突发应急事件处理中的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人保局接待人员负责初步处理并及时联系汇报,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承办人应在第一时间赶赴工作现场,负责处理来访的各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