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2012年邳州市人保部门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业园区为重点,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机制,紧紧抓住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这一主题,明确企业创建责任、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实施动态管理,重抓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和任务落实。
一、借助劳动合同条例修订为契机,为劳动关系和谐提供制度保证。今年我省即将修订出台《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新条例对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学生务工等非标准化用工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从立法层面推动解决劳动用工中的突出问题。提前做好条例颁布后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考虑工作预案和前期准备,积极营造有利于新法颁布实施的环境氛围,为规范劳动用工提供法制保障。同时抓住条例出台的有利时机,掀起新一轮的学法、普法、用法的新高潮,切实强化企业依法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
二、围绕开展专项行动为抓手,营造依法诚信用工的良好社会氛围。针对环卫、安保、建筑、出租车等行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以及劳务派遣现象中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工不同酬、工资水平偏低、选择性参保、利用跨地区派遣逃避监管等突出问题,继续做好“春暖行动”和“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等各类专项行动,联手主管部门争取在1-2个行业取得较大突破,力争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相对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加大诚信企业培育工作力度,引导更多企业参与诚信创建活动,今年将继续开展劳动保障诚信企业评定活动,营造诚信用工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指导服务为手段,进一步规范企业分配行为。通过发放《三法一条例》、《社会保险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宣传材料,推广江苏省全日制劳动合同范本、集体合同格式文本以及使用劳动合同职工录用登记表备案,继续完善行政函告和建议书制度,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提高依法用工管理水平。围绕实施集体合同“彩虹计划”,不断加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度,采取单独协商、行业协商、区域协商等多样形式,推进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加强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落实,更好地搭建企业与职工沟通协调的虹桥,实现职工收入、企业效益、社会经济发展同步提高,依法规范工资收入分配。
四、以构建和谐企业工业园区为重点,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以地方标准的形式出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积极推动各类企业贯彻实施评价规范,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提质增效。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原则,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突出问题,形成和谐劳动关系共建合力,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创建局面。把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开展集体协商、实现职工工资增长、劳动争议调处和职工参与企业自主创新情况等作为衡量劳动关系和谐状况的核心指标,使企业和职工直观了解创建目标,全面落实创建要求,将创建活动引入过程创建、动态评估、持续改进、梯度升级的良性发展轨道。积极探索政府扶持、政策优惠、评先奖优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挂钩的激励机制,不断把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果转化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