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采取多项措施规范工资收入分配
2012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围绕实施集体合同“彩虹计划”,不断加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度,采取单独协商、行业协商、区域协商等多样形式,推进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加强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落实,更好地搭建企业与职工沟通协调的虹桥,实现职工收入、企业效益、社会经济发展同步提高。
一、认真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对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等工资分配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最低工资标准落实的劳动保障执法力度,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水平,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二、协商确定行业工资标准。制定了包括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工时工价定额指导标准、工龄工资标准,以及奖金奖励、休息休假等完整的行业指导性劳动标准制度,要求各部门行业及相关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并落实,保证用人单位职工收入的稳步增长。
三、执行企业工资指导线文件。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引导和促进企业在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提高的同时合理增加职工工资;科学合理确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水平、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等,在促进企业发展中,更好地构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的和谐劳动关系。
四、深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继续推行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工资制度,使企业工资水平与经济效益、个人收入与岗位贡献紧密挂钩,重点提高生产一线职工、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发挥工资分配制度的保障和激励作用。
五、建立企业薪酬信息调查与发布制度。公布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实施特殊工时情况、企业开展工资协商情况、指导性工资标准等七项工资调控制度,积极引导企业合理用工,依法规范工资收入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