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人保局开拓创新稳步推进新农保工作健康发展
睢宁县自2009年11月被批准为国家首批新农保试点县以来,按照“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完善制度、健全体系”的工作思路,着重在创新机制上挖潜力,在完善制度中求发展,努力实现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化,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一、强化领导,科学部署。2010年、2011年,县政府连续两年把新农保工作列为民办实事10大工程之一,并把推进新农保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的力度,将新农保工作在全县跨越发展目标综合考核中考核分值由1分提高到3分,有效地调动了镇村干部开展新农保工作的积极性。通过县政府、人社局这两个不同层次的渠道予以层层分解落实,做到镇镇有目标,人人有任务,年中有督促,年底有考核。对措施得力,完成新农保续保任务较好、农保基础资料健全、规范、完善的镇予通报表彰,充分调动了各镇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县财政积极筹措配套资金,确保基础养老金发放到位,确保参保农民个人缴费补贴到位,确保新农保经办经费和村协办员补助资金到位,从而有效保障了新农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政策,做好对接工作。结合睢宁县工作实际和经济发展水平,根据中央和省市确定的基本原则和总体框架,在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基金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完善,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死亡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继承进行了规范。随着工作的开展,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员死亡的情况不断出现,县人社局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规范,无条件的执行一些刚性的要求,维护了参保人及其家属的权益,促进了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还注重结合县情,认真对比分析,对一些经过实践检验的行之有效的先进做法,在制度调整和对接中予以吸收和强化,巩固了工作成绩,实现新老制度的平稳对接,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受到了基层群众的好评和欢迎。
三、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制订《睢宁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从参保登记、保费收缴、账户管理、待遇支付、基金管理、转移接续、稽核公示等方面明确了办事流程、统一了办事标准,全面实现了参保缴费、养老金发放、资格认证、信息变更、死亡核销等新农保各项业务网络化操作,促进新农保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按照要求使用省级统一的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等设备齐全,建立参保农民个人账户,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县、镇、村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县级经办机构设有200平米的服务大厅和100平米的档案室。各镇配有2-3名经办人员,各村配有协理员,宣传工作扎实有效。加强政策业务培训,帮助每位同志熟练掌握岗位技能,不断提高政策业务综合水平,以过硬、专业的理论水平增强服务能力,充分激发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将工作重心下移,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深入到各行政村实行“一站式” 服务,现场宣讲、填表、照相、复印一条龙服务,打破上班与下班、工作日与休息日的界限,加班加点办理手续,解除了农民朋友进城办理参保手续繁琐、路远、资金不安全等方面的顾虑,深得农民朋友的好评。真正实现了“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项目‘零差错’、服务态度‘零投诉’”,让作风建设取得实效,让服务对象得到实惠。
四、强化示范,以点带面。自省厅开展创建新农保示范镇、示范村、示范岗活动以来,睢宁县积极开展创建、申报全省新农保经办服务示范镇、示范村、示范岗工作,李集镇、沙集镇等一批示范镇、示范村、示范岗脱颖而出,通过示范镇、示范村、示范岗创建工作带动全县各级新农保经办机构经办管理服务水平稳步提高。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睢宁县农保处先后被评选为2010年度全省新农保推进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度省新农保档案管理先进单位、2010年度徐州市新农保综合目标达标单位、2011年度全省农保经办系统管理服务工作先进经办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