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区多举措扎实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
2011年以来,泉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亮点频现,区机保处采取了“出台两个文件”、“开好两个会”、“签好两个协议”、“提升两个服务”等多项举措,全面实现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率100%,开创了我区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新局面。
“出台两个文件”:《泉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算方式改革和社会化发放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强化泉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意见》,为推进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开好两个会”:召开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化发放的工作会议;分现场、分批次与各参保单位的负责同志及经办人员开展宣传动员会,做好政策的宣传与解释工作.
“签好两个协议”:与各参保单位签订《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与委托代发银行农业银行签订协议,规定在收到市机关事业保险管理处提供的代发养老金及离退休人员明细清单后,在1-3个工作日内将养老金存到离退休人员账户上,为离退休人员及时、足额领取养老金提供保障。
“提升两个服务”:建立健全《业务流程》、《内控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更新服务理念。选择了网点分布较多的的农业银行作为养老金代发银行,方便离退休人员及时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