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区人保局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泉山区人保局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截至目前,全区50人以上建会企业66家,全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100%,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审查备案率100%;50人以下企业通过区域或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85%以上。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区委成立了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总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我局也及时成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由人力资源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二是下发文件规范操作。与区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秋季集中要约”行动的通知》、《关开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工资集体协商档案报送审核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对工资集体协商的目标任务、实施措施、监督检查等进行进一步规范。
三是深入企业调研指导。深入14个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全面了解掌握工作情况,以街道办事处基层工会数、基层工会涵盖单位数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数、签订集体合同数作为参考,及时沟通下达工作指标,有力有序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四是加强协调配合。会同总工会、发展经济局、中小企业局、工商联等部门开展专业培训,统一口径和规范流程,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改进薄弱环节,切实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