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社局加强二级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玉门市人社局将探头前移,制定下发了《“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一是规范事前请示报告。各二级单位在召开研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前,提前2个工作日将拟研究的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文件、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等资料提交派驻纪检组登记备案。派驻纪检组则对“三重一大”决策前是否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是否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是否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是否经过集体讨论酝酿等内容进行事前审查,防止出现因情况了解掌握不清导致监督乏力的问题。
二是加强事中全程监督。派驻纪检组充分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全程参加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重点对决策主体和决策过程进行监督,督促各单位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决策中发现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着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三是严格事后***检查。督促各被监督单位会议召开后3天内,将决策事项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开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监督;会议召开后1周内,将会议纪要及相关资料提交派驻纪检组备案,作为今后检查、评价、责任追究的依据。同时,派驻纪检组通过日常检查、信访举报、执法检查等方式对决策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对经核实属实的问题,及时予以督促整改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