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积极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措施落实
今年以来,酒泉市立足服务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突出精准科学评价,严格把握政策执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措施落地落实取得成效。
注重规范程序,认真开展评审。积极主动与省上各系列主管单位沟通衔接,及时确认相关要求、评审注意事项和工作完成时限,按照规定要求,扎实做好了2017年职称评审各环节工作。至目前,先后完成了教育、农牧、建筑工程、工程技术、文化、水利、自然科学、林业、新闻、党校、卫生等15个系列1223人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已推荐877名同志评定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并批准了工程、教育、农牧、林业、新闻5个系列69人申请转正定职的材料。按照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大了非公经济职称评审力度,完成198名非公经济人士的材料审查工作。
严谨细致有序,抓好职称考试。认真细致的做好职称类考务工作,采取事先预案、事前汇报、事中协调、事后总结的“四位一体”方式,抓住重点环节,卡主关键节点。在考前培训环节,建立二类三级培训机制;在考试组织阶段,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驻点负责制;在考点实行“监考老师定点—流动监考巡回—外围人员监控”三级保障模式。至目前,组织完成了8496人报考的全国二级建造师考试、3期54场次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2016、2017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酒泉考区考试,各类考试考务工作安排有序、配合紧密、衔接顺畅,实现了零差错。
强化服务责任,落实改革政策。采取“政策条件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一次性兑现、缺失材料一次性补交”的三个一方式,累计为189名专业技术人员下发了聘任通知书,为1507名专业技术人员发放了资格证书,现场解答、电话答复各类政策咨询300余次,切实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同时,积极执行落实省上改革政策,进一步优化评审条件。从今年起,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全省职称评审申报的必备条件;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申报的限制性条件等政策在职称评审中全部执行并落实。
突出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及时转发省上有关职称改革、评审条件、政策规定等方面文件10次,积极搞好政策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充分知晓、理解、支持和参与改革。在市局网站上将省、市有关改革的文件、政策规定、操作程序、改革信息等进行公布,通过广泛宣传,力争实现“三个到位”,即思想发动到位,落实政策到位,统一认识到位。同时,注重妥善处理政策改革中的问题,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把矛盾解决在前面、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今年已累计答复关于职称政策方面的督办通知、信访事项、市长信箱5件。
健全制度机制,提升工作水平。注重建立和完善职称工作制度机制,按照省人社厅的要求,对评委会实行动态、聘任、统一管理,今年共完成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文化、建筑工程、人力资源市场工程技术中级等5个中评会换届工作。建立和完善评审工作规范化机制,对职称评审的上报、审查、推荐、公示、下文都予以全程记录、记载。建立和完善职称评审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各系列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各系列的评审要件、规范评审程序、优化评审流程,采取联合审查、一公开、二公示的工作方式,提高了评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