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老有所养取得新成绩
酒泉市养老服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工作方针,采取积极措施,有效推动了养老服务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抓好养老孝老敬老宣传教育。通过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扎实开展“敬老月”活动、在报纸、电视开设宣传专栏、开展孝亲敬老评选表彰、邀请领导走访慰问各类老人、开展惠老政策落实、岗位敬老、老年才艺展演、老年人经验传承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二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制定出台了《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酒泉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酒泉市关于加快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和《酒泉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从政策体系上保障了老有所养工作的顺利发展。
三是加快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力度,鼓励发展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2018年争取福彩公益金3909万元,支持建设59个老年福利、儿童福利和社会公益类项目。9所养老机构列入“百院万床”改造提升项目,10所农村敬老院实施维修改造工程,新建4个乡镇老年人活动中心和5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全市养老床位增加到6600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0.8张。新建市级和肃北、阿克塞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市、县(市、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全覆盖,确定政府补贴服务对象4532人,补助资金 221.6万元。
四是积极优化医疗康复服务。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开通了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全部设立老年病科,设置老年病床116张。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1次并建立健康档案,健康管理率75%;全面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积极推行政府支持、社会捐助、个人自费投保相结合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至目前全市已有2.1万老年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
五是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全面实施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和旅游景区优惠、优先、免票政策;在车站、机场、服务大厅等办事窗口开通无障碍通道;全面实施老年人优待证网上办理,设立代办窗口22个;积极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设立老年人法律工作站8个,司法部门对涉老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有效依法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