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酒泉市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为贯彻落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认真吸取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的深刻教训,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甘肃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酒泉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0月12日,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工作动员会在酒泉召开。
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周多明、副组长白志红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讲话。
市委书记康军作动员讲话。
市领导塞力克、都伟、杨小丽、石建明、詹顺舟、王洁岚、燕胜三、王敏、何谋保、胡晓华、曹国华等出席会议。
市委副书记、市长都伟主持会议。
周多明指出,环境保护督察是***、***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来担当,作为检验各级领导干部“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尺。省委、省政府始终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坚持不懈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定在全省实施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既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重要载体,也是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抓手。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尽快实现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加大执法和整改力度。近年来,酒泉市党委和政府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但由于生态脆弱及历史原因,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对此应引起高度重视。这次督察将突出问题导向,着力发现和解决问题,紧盯已确定的目标任务,立足实际抓好整改落实。对地方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效,督察组将充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
周多明强调,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这次进驻酒泉市,主要为了解和掌握酒泉市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市级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县市区委和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情况。在具体督察中,坚持问题导向,重点了解《***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甘肃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以及《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等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重点督察酒泉辖区河流水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乡镇及县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地下水水质,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农村等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重点突出中央关于祁连山专项督查指出问题、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及交办信访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康军表示,这次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既是对酒泉市环保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和“把脉会诊”,也是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有力指导,更是帮助我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以对党忠诚、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全市人民担当负责的态度,坚决维护权威,自觉服从安排,主动接受督察。以严的态度、实的作风、硬的要求,认真负责做好各项配合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督察组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督察过程中发现、指出和交办的问题,要敢于担当、主动认领,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项整改、逐个销号,高质量、高效率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会上,白志红从正确认识督察、坚持边督边改、强化信息公开、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督察组全体工作人员、市政府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肃州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班子其他成员列席会议。其他县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5天。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10月12日—26日)设立专门工作电话:0937-2828719,专门邮政信箱:酒泉市200号邮箱(邮编:735000)。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30—18: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酒泉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酒泉市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