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考核指挥棒强化措施抓落实
在3月23日召开的市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市委通报了全市“工作落实年”第一季度督查落实情况。会议要求,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工作有差距、落实不到位等具体问题,督查组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及时***跟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此外,会议还明确指出,要一年调整一次督查组,年度考核工作由督查组承担。督查组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县市区和部门督查情况,建立专门台账,及时***督查,实行挂牌销号。要强化督查结果运用,每季度督促检查落实情况要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内容,年底作为“六位一体”综合考核依据,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统一部署、统一督查、统一考核,真正实现了督促检查常态化。
【镜头回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从3月上旬开始,市委“工作落实年”7个专项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对7个县市区和106个市直部门单位第一季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一次全覆盖、拉网式的督促检查。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市委“工作落实年”部署,普遍建立了每月检查、双月督查、季度通报、半年小结、全年考核的督查落实、问责问效、考核奖惩机制。各县市区普遍成立了重点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对重点产业进行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和落实督查。市直经济部门普遍采取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工作措施抓落实。
【背景解读】《中共酒泉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年的意见》明确指出,抓落实的另一个关键环节是实现督促检查常态化。
具体说,就是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部署、谁落实”的原则,采取自查、专题督查、领导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建立长效机制抓落实。
《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主动自查,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每月对分管工作进度、质量、效果等进行全面检查,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每两个月联合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情况;市委常委每季度带队进行全面检查。
《意见》指出,7月上旬,市委、市政府将进行半年工作小结,查找问题、提出要求。年底,市委、市政府将结合年度考核进行总结考评。
【记者感言】进一步规范流程,推动形成重实际、抓落实、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导向,是我市“工作落实年”的又一有效实践。用好考核指挥棒,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有至关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