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迅速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1月18日发表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酒泉调查队了解到,2014年,酒泉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651元,同比增长10.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首次高于全市GDP增速。
据国家统计局酒泉调查队负责人介绍,2014年,构成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四大项收入在酒泉市呈现全面增长态势。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10.5%,2014年人均工资性收入18013元,占家庭总收入的67.6%。经营净收入增长8.8%,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4288元,占家庭总收入的16.1%。财产性收入增长11.9%,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285元,占家庭总收入的1.1%。转移性收入增长9.5%,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4065元,占家庭总收入的15.3%。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5 09:19:4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