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召开
11月4日,市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对市人社局、文广新局、民政局、食药局等9个市直部门单位的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市委书记马光明主持约谈会。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洁岚,市委常委、副市长吴基伟,副市长柴绍豪、王敏出席约谈会。
马光明说,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把作风建设摆在了重要位置,再一次敲响了约束作风的警钟。
马光明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党纪、党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对******系列***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要学深学透,融会贯通,领会精神实质,坚定政治立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保持高度一致;要原原本本学习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和《中共酒泉市委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明确责任范围,切实负起责任,种好各自的“责任田”;要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做到坚决执行,严格落实。
对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马光明要求,要坚决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纪工委的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研究部署、组织推动、督促检查、案件查办等作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坚决落实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和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以及行政领导的直接责任,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马光明强调,要建立健全机制,做到警钟长鸣。要抓常、抓早、抓长。同时,要严格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将党风廉政建设的风险和隐患降到最低,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也为每一位党员干部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王洁岚传达了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就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提出具体要求。
吴基伟组织学习了《中共酒泉市委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吴基伟、柴绍豪、王敏分别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管领导责任作表态发言。
与会9个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就“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作了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