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市政府三届50次常务会议
7月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都伟主持召开市政府三届50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酒泉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酒泉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酒泉市市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申报甘肃酒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事宜。
会议指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及培训费管理,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双十条”规定,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厉行节约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运行机制,节约经费支出,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原则同意三个《管理办法》,要求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一要强化厉行节约意识,加强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标准,从严审批把关,促进“三公”经费逐年减少。二要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标准,规范报销审核程序,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三要强化监管责任,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强化管理和监督责任,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会议原则同意我市申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要求各相关部门积极与上级部门衔接,研究相关政策,按照“现代、高效、节水、特色”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发展规划和申报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加快工作进度,扎实推进申报工作,确保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早日落户我市。
会议研究了老年大学活动场地选址及维修事宜,原则同意将市就业局原办公楼作为老年大学场地,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完成资产移交工作,按基本建设程序对楼房进行维修改造,为老年大学提供活动场所。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