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三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召开
12月27日,市委三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召开。此次会议贯彻中央和省委相继出台的“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及精简会议的要求,借鉴省委十二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的开法,将全委会与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合并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今年工作,深入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明年任务,制定出台《酒泉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规划纲要(2013年—2017年)》,进一步动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推动转型跨越发展,为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市委书记马光明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做好明年各项工作,特别是经济工作作了***。市委副书记、市长康军代表市委、市政府回顾总结了今年经济工作,对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作出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涛就《酒泉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规划纲要(2013年—2017年)》作了说明。
詹吉有、都伟、王喜成、塞力克、石建明、闫沛禄、张岁太、翁新平、詹顺舟等出席会议。
关于2013年经济工作的总体思路,会议指出,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以转型跨越为战略基点,大力实施“3341”项目工程,更加突出项目建设、生态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五大建设”,坚决打好做精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做美城市、做实民生“五大攻坚战”,继续深入开展“五个年”活动,力争提前3年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马光明指出,市委三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是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酒泉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规划纲要(2013年—2017年)》是此次会议出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切实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马光明就做好明年的经济工作强调,要科学研判形势,牢牢掌握经济工作主动权。抓好经济工作,要科学研判形势,深入分析我市面临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趋利避害、积极应对、顺势而为,不断增强经济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突出重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点要结合我市在全省率先3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战略目标,突出以下五个着力重点:一要着力突出项目建设;二要着力突出招商引资;三要着力突出第三产业;四要着力突出文化建设;五要着力突出城镇化建设。要加强领导,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做好明年的经济工作,关键在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一要自加压力抓好落实。二要突出重点抓落实。三要责任到人抓落实。四要领导包挂抓落实。五要加强督查抓落实。六要加强党建抓落实。在加强党建抓落实方面,马光明特别强调,要突出抓领导班子建设,抓思想政治建设,抓基层组织建设,抓作风建设,抓党风廉政建设。
马光明最后强调了当前要抓好的几项具体工作:一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二要抓好信访维稳工作;三要抓好项目对接工作;四要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五要抓好“两节”慰问工作。
康军就全市经济工作指出,要强化转型支撑,更加突出“五大建设”。一是更加突出项目建设。项目是经济工作的总抓手,只有重大项目的集中突破,才能拉动大投资,培植大财源,带动大发展。要突出谋划争取,积极招商入酒,狠抓项目实施。二是更加突出生态建设。生态环境脆弱是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全市各级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推进措施,争取实施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三是更加突出文化建设。要尽早启动实施酒泉项目区内文化产业项目,创建一批省级和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力争把酒泉建成国家级综合示范核心区。要培育壮大骨干文化企业,支持有比较优势和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四是更加突出社会建设。在制定政府工作规划和实施公共政策时,必须深入研究社会建设规律,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统筹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努力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五是更加突出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是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进程,离不开党的领导。要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
关于坚决打好“五大攻坚战”,康军指出,经济总量小、工业化水平低是酒泉的基本市情,推进经济社会转型跨越,不仅要强化转型发展的支撑作用,更要重视经济总量的规模扩张,实现发展水平的跨越。从酒泉的发展实际看,要坚决打好做精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做美城市、做实民生“五大攻坚战”,不断壮大经济总量,提升发展质量,为提前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会上,康军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3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
出席会议的有在酒的市委委员、候补委员。
参加会议的有不是市委委员的市级领导;市长助理,市人大、市政协秘书长,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直各部门和单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驻酒各单位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