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告(第二批)
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要求,现将我省两起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例予以公告。
一、湖南品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湖南品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注册信用代码:9143***********520;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碧桂园社区威尼斯城商业街广场二街105-2号;法定代表人:杨深武(原法定代表人:李清)。
2015年12月,宜春市劳动监察局接到投诉,称湖南品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宜春碧桂园项目中,拖欠陈家平仿瓷班组民工工资共计143100元。经宜春市劳动监察局初步查实并立案后,于同年12月底对该公司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拒不履行。2016年1月,宜春市人社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支付工资的行政处理决定书。迫于法律的强大压力,2016年春节前,该公司先行支付了陈家平仿瓷班组工资83100元,但仍有60000元工资未支付,截止2016年9月,湖南品尚公司未完全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就此,宜春市人社局依法申请袁州区法院强制执行,该公司因为没有可供执行的资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又拒不出面处理本案,袁州区法院依法将湖南品尚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投资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二、浙江丰成建筑劳务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浙江丰成建筑劳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信用代码:330***********5;注册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武原镇盐北路378号;公司法人代表:彭代前。
2015年11月10日, 上饶市劳动监察支队接到投诉,称上饶市嘉怡华府二期(7+1)劳务分包企业浙江丰成建筑劳务股份有限公司在施工中,拖欠秦崇海等80余名农民工工资1463750元,市劳动监察支队经初步查实并立案后,上饶市人社局向浙江丰成建筑劳务股份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但该公司拒不支付所欠工资。上饶市人社局于2015年11月27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听证告知书,该公司提出了听证申请,上饶市人社局于2015年12月17日举行了听证,2016年1月11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及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公司不服,向江西省人社厅申请行政复议,2016年5月31日,江西省人社厅作出赣人社复决字〔2016〕第12号、1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上饶市人社局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决定。该公司不服,向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26日作出(2016)赣1102行初47号判决书、(2016)赣1102行初48号判决书,驳回该公司的诉讼请求。该公司对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2016)赣1102行初48号判决书不服,向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21日作出(2017)赣11行终48号判决书,驳回该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截止2017年9月,浙江丰成建筑劳务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 9月27日,上饶市人社局已依法申请信州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