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告
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要求,现将我省四起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例予以公告。
一、崇义县双源制衣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资案
崇义县双源制衣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信用代码:360***********2;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横水镇阳明路(原工农兵餐厅);公司法人代表:蓝月华。
2015年10月29日,崇义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举报,称崇义县双源制衣有限责任公司拖欠45名员工工资14万余元。县劳动监察大队经核实后予以立案查出,并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公司法人代表蓝月华采取推诿、逃匿办法,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县人社局于2016年1月25日将此案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县公安局处理,1月28日公安机关受理了此案并报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司法人代表蓝月华,蓝月华获悉后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2016年3月21日,崇义县人民法院判令蓝月华支付45名劳动者工资,并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蓝月华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二、上饶市江西凤凰医院拖欠工资案
江西凤凰医院医疗机构登记号:7056***********1241002;注册地址:上饶市凤凰大道366号; 医院法人代表:宋志平。
2015年11月23日, 上饶市劳动监察支队接到举报,称江西凤凰医院拖欠医院员工160余人180余万元工资。市劳动监察支队经初步查实并同意立案后,上饶市人社局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但该医院仍拒不支付所欠工资。上饶市人社局于2015年12月18日对该医院下达了行政处理及行政处罚告知书, 2016年1月7日下达了行政处理及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6年10月10日下达了行政决定催告书。2017年1月3日上饶市人社局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该案正在法院执行中。
三、上饶市聚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上饶市聚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注册信用代码:361***********0;注册地址:铅山县工业园区;公司法人代表:刘德鹏。
2015年1月7日,铅山县劳动监察局接到举报称:上饶市聚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拖欠93名员工工资139.5万元。县劳动监察局经初步查实后同意立案,并相继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支付工资报酬决定书、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但该公司仍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县人社局于2016年5月6日将此案移送铅山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年5月19日法院立案,2017年1月22日将该公司拖欠工资执行到位,并处罚金2万元。
四、安福县吉昌铸造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安福县吉昌铸造有限公司注册信用代码:360***********1;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工业园区;公司法人代表:叶炳极。
2015年12月19日,安福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举报称,安福县吉昌铸造有限公司拖欠21名员工工资100.2万元。县劳动监察大队经初步查实后同意立案,并下达了限改指令,但该公司拒不配合,安福县人社局于2016年1月12日向用人单位下达了责令支付工资报酬决定书,同年7月30日,县人社局将案移送至县法院强制执行,8月17日,县法院裁决准予强制执行。目前,该公司负责人叶炳极因无力偿还所欠工资且涉嫌其他刑事案件,已被公安机关羁押在县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