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6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赣人社字〔2016〕361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视察江西***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实践能力,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199号)要求,从2016年起,实施江西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经过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省人社厅确定了2016年度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现予以公布,并就项目实施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完成研修计划。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以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以创新创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为根本,突出项目的公益性、示范性和引导性。要按照项目计划要求精心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须包括举办研修班目的、研修内容、研修方式、研修对象及人数、研修时间地点、报名方式及组织管理、学习要求等具体内容。项目实施前2个月,将高研班方案报送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备案。2016年全省专业技术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计划,请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
二、切实保证研修质量。项目实施单位要精心设置研修课程和选定师资,采取集中授课、实地观摩教学、交流研讨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确保研修学习质量,将省级高级研修项目打造成培养培训高层次人才的精品工程。每期研修班天数不少于4天(不含报到日),研修学习时间不少于30个学时(含实地考察),其中研修学习、学术交流活动不少于25个学时。学员范围应面向全省,研修对象应为从事与研修主题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相关专业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每期研修班学员规模不少于50人。
三、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每期高级研修班资助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高级研修项目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等。除往返交通费由派员单位承担外,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研修班超出资助标准部分,由承办单位配套安排解决。承办单位应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要按照《江西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赣财行〔2014〕1号)要求组织开展培训,不得到风景名胜区办班,不得借办班之名旅游,不得利用办班机会搞公款宴请,严格执行培训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确保经费使用效果。
四、认真进行项目总结。高级研修项目结束后,各实施单位要认真总结,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须包括本期高级研修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特点、主要成效、经验体会以及建议意见等内容。高级研修班结束半个月内,各实施单位须将总结报告、经费决算表、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见***)、学员手册等有关材料报我厅,我厅根据上述材料核拨培训经费。
联 系 人: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涂娟
联系电话:0791-86386317,86386275(传真)
电子信箱:tujuan@jxhrss.gov.cn。
***:1.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6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
2.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6年高级研修项目经费决算表
3.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学员满意度测评表
4.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