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中国政府友谊奖和江西省庐山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赣外专发〔2016〕7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局,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聘专单位:
2016年中国政府“友谊奖”和江西省“庐山友谊奖”申报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部门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局,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聘专单位外国专家管理部门归口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友谊奖”申报工作,并请指定专人负责,及时与省外国专家局沟通有关情况,按规定时间和条件报送候选外国专家材料。
二、申报条件
(一)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特别是我省重点行业、工程项目作出突出贡献,为促进中外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医药卫生等领域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外国专家(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对华友好,在各项社会事业中作出积极贡献且在我省艰苦地区克服困难、无私奉献的外国专家。
(三)建议重点推荐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带动创新创业、推动五大发展理念、配合“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传播中国声音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
(四)申报中国政府“友谊奖”的外国专家原则上需获得过江西省“庐山友谊奖”,且未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已获中国政府“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不重复申报)。
(五)未获得过江西省“庐山友谊奖”的外国专家原则上只能申报江西省“庐山友谊奖”,有特殊贡献者可破格申报中国政府“友谊奖”。
三、申报材料及说明
(一)中国政府“友谊奖”今年申报材料为《2016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1)。申报部门应按《2016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填写、准备相关资料,信息有误或者不符合数据相关要求届时将无法网上提交。
(二)申报材料须内容翔实、准确、言之有物、说服力强。候选外国专家的主要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字准确,字数800字以内。
(三)《2016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2)中,市属各单位的《签章页》经设区市外国专家局或省直管县人社局汇总后报设区市人民政府审核盖章。省直单位的《签章页》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四)除《2016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中外国专家主要贡献外,申报单位须提供主要贡献补充说明文档,将专家主要贡献中涉及的专业词汇、行业词汇、英文术语等做解释说明,同时补充说明外国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外国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事迹。
(五)外国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和项目已列入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应将有关报告及批件扫描件作为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六)申报材料须以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纸质版材料报送一式两份。申报中国政府“友谊奖”的材料主要包括《2016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2016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专家本人补充材料等;申报江西省“庐山友谊奖”的材料包括《“庐山友谊奖”申请表》、《专家事迹补充材料》、《申报庐山友谊奖外国专家事迹汇总表》、外国专家护照扫描件和2寸免冠白底照片。
四、申报名额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省直各聘专单位推荐中国政府“友谊奖”候选外国专家原则上不超过1名;推荐江西省“庐山友谊奖”候选外国专家不超过3名。上报时请按推荐次序排序。
五、申报时限
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15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无推荐人选。
江西省“庐山友谊奖”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10日。
六、评审结果通知
我局将按规定组织评审委员会,审议评估申报材料,评选拟推荐上报中国政府“友谊奖”和拟获江西省“庐山友谊奖”外国专家人选,分别报经***和省政府批准后,正式通知各申报部门获奖结果。在此之前,请勿告知候选外国专家。有关颁奖活动的安排,另行通知。
七、宣传报道
颁奖活动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报道,获奖外国专家的先进事迹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省外国专家局根据情况统一摘要宣传。
联系人:兰明学 刘小青
电 话:0791-86386283、86386503
传 真:0791-86386287
邮 箱:1434440188@qq.com
地 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10号
邮 编:330046
***:1.2016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
2.2016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
3.“庐山友谊奖”申请表
4.申报“庐山友谊奖”外国专家事迹汇总表
江西省外国专家局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