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双引导活动的通知
赣工通字〔2015〕17号
各设区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经研究,在全省广泛开展“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依法经营、引导职工履行劳动义务和依法理性维权”活动(以下简称“双引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构建、共建共享、改革创新,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爱职工,引导职工爱岗敬业、自觉履行劳动义务,提高依法理性维权能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活动内容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培训、劳动保障监察巡查、组织宣讲会、运用新媒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法治知识竞赛等形式,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法治宣传。各级企业联合会和工商业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帮助企业尤其是非公企业了解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加强广大企业经营者的思想政治教育,推动落实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的各项劳动权益,关心爱护职工、依法履行社会责任。各级工会要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引导,尤其是要根据新生代职工的特点,综合运用微博、微信、网络论坛等新媒体平台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对企业的责任感、认同感和归属感。
三、活动措施
(一)送服务进企业。要以工业园区为重点,广泛开展律师进企业、进园区提供法律服务,引导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的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组织集体协商指导师进企业指导集体协商工作,推动企业和职工协商共事、利益共享;组织健康工程师为企业、工业园区职工提供健康咨询,加强对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健康疏导,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疏导,增强企业职工健康观念,促进企业发展、职工健康和谐发展。
(二)开展技术创新。要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广泛开展群众性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引导职工自觉学习钻研业务,提高技能、建功立业,推动企业发展。
(三)培育企业文化。各级工会要以引导全省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广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组织职工开展接地气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各级企业联合会和工商业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要引导企业经营者自觉关心爱护职工,努力改善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切实承担服务社会、造福职工的社会责任,培育有特色的企业精神和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高度重视,把“双引导”活动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搞好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协调推进活动开展。
(二)务求取得实效。各地要结合实际,以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进“双引导”活动,切实提升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努力提高职工履行劳动义务的自觉和依法理性维权的能力,增强对企业的责任感、认同感和归属感,共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注重发掘典型,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要充分运用网站、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双引导”活动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报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
江西省总工会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企业联合会/江西省企业家协会 江西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