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江西省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博士后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字〔2012〕20号)精神,现将开展2014年度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经批准,2013年5月1日以后(以全国博管会或省博管办批准进站通知书为准)在我省(含中央驻赣单位)流动站、工作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后(含项目博士后)。已获得省博士后日常经费择优资助的博士后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请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在站博士后(包括进第二站的博士后),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的优先予以资助;
(二)博士后所从事的科研项目、课题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科技创新、技术攻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三、资助额度及人数
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为每人3万元,共择优资助30人。
四、申报材料及审核程序
1、申报材料
(1)申请表。由博士后填写《江西省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申请表》(可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jxhrss.gov.cn),一式两份,并附电子文档;
(2)***材料。包括:全国博管会或省博管办批准进站通知书复印件,博士后科研项目、课题报告、获奖证书、论文、专利等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并附目录,统一用A4纸印制,一式1份。
2、审核程序。按照隶属关系,由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主管部门人事处(中央驻赣单位直接报送)对设站单位推荐人选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盖章。
3、各设站单位应提交申请报告,并填写《江西省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一览表》(见***)1份,附电子文档,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省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电子文档请用光盘或U盘形式报送。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开展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工作,是加快我省博士后事业发展,提高、改善博士后工作、生活条件的重要措施,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培养造就创新型高层次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各设站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报送的申请表和其他材料须真实、可靠,并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填写,否则将不予参评。
地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南昌市省府大院南一路10号)
邮编:330046
联系人:闻建静
联系电话:0791-86385941
***:1、江西省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申请表
2、江西省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一览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