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江西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赣人社字〔2014〕139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
为加大对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科研工作的资助力度,进一步发挥博士后在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博士后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赣人社字〔2012〕20号)精神,现就开展2014年度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经批准,在我省(含中央驻赣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离出站还有半年以上的博士后(含项目博士后)。
已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和江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者原则上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工作出色,诚实守信;所申报的项目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创新性,选题范围紧密结合江西的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重点,所研究课题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符合我省科技创新、技术攻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出站后愿意留在江西工作。
三、资助等次及额度
根据《江西省博士后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分三个等次,一等资助每人8万元,二等资助每人5万元,三等资助每人3万元。
四、申报程序
1.拟申报博士后研究人员填写《江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初审,填写《江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一览表》,提交申请报告,按照隶属关系报主管部门或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主管部门或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央驻赣单位直接报送)。
五、申报材料
1.《江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可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jxhrss.gov.cn“通知公告”栏)及***,一式2份,附电子文档;***材料包括***目录,全国博管会批准进站通知书复印件,相关专利、成果、论文、奖励等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份。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印制。
2.《江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一览表》(见***)1份,附电子文档,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及与博士后设站单位同名的财务帐号。
3.申报材料于前报省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开展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工作,是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培养造就创新型高层次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各设站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把质量关,确保申报资助工作顺利完成。
地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南昌市省府大院南一路10号)
邮 编:330046
联系人:闻建静
联系电话:0791-86385941
***:1.江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一览表
2.江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略)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