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颁发陈海飞等67位同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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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7日发表
赣人社字〔2011〕544号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申请办理陈海飞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资格证书的报告》收悉。经审核,同意颁发陈海飞等67位同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资格证书,并请按相关规定加强调解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题词:人力资源 调解员 资格证书 通知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1年12月21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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