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
赣人社字〔2011〕416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出版(版权)局,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省新闻出版局各直属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进一步激发全省新闻出版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创先争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出版《关于评选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23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省新闻出版(版权)局机关处以下(含处)内设机构、所属企事业单位和所主管社会团体;地、市、县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2.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范围:上述各单位的干部和职工(含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的聘任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推荐先进工作者候选人,企业推荐劳动模范候选人。
(二)表彰名额
此次表彰名额为: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集体100个,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工作者20名、劳动模范60名。我省共推荐4个先进集体、4名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
二、评选条件
(一)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新闻出版导向,诚信自律,社会声誉良好。
2.坚持“二为”方针,主业突出,推进改革,锐意创新,核心竞争力强,并取得了突出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影响力和示范性。
3.注重组织文化建设,领导班子团结,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职工整体素质良好。在创建学习型组织、构建和谐单位中取得显著成绩。
4.对工作对象的指导和服务深入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文化氛围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1.带头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新闻出版导向,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热爱新闻出版事业,无私奉献;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刻苦钻研业务,工作业绩突出;改革创新,积极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3.在本职工作中,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研发的项目或带领的团队等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作出了突出贡献。
4.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热心为基层服务;坚持原则,依法行政;团结同志,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
5.从事新闻出版工作5年以上。
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以及近5年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不得参加评选。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
1.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符合评选范围的基层单位,按照统一安排,对照评选条件,民主择优推荐,并在本单位公示。
2.各设区市以及省出版集团公司、省新闻出版局各直属单位于2011年9月15日之前将推荐的集体、个人有关推荐材料报送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评审程序、处级干部比例、拟推荐人的身份、事迹、简历等。
3.全国新闻出版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预审情况,对各地、各有关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并将推荐名额分配到各地、各有关单位。拟推荐人选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新闻出版总署审定。对拟推荐的对象,以适当形式在本单位、本地区范围内公示后,各地、各有关单位再将拟推荐对象正式推荐材料予以上报。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单位名称、个人姓名、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拟表彰对象,全国新闻出版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坚持评选标准,突出实际业绩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条件和标准,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要确保所推荐的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能够得到干部群众的公认。推荐人选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有关纪检、监察和干部管理、综合治理等部门意见(***4)。被推荐对象是企业负责人的,须征求审计、纪检、监察、工商、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保、人口计生、综合治理等部门意见(***5)。被推荐对象是企业的,须征求审计、纪检、监察、工商、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保、综合治理等部门意见(***6)。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
要向基层单位和基层一线的干部职工,尤其是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工作的同志倾斜。副厅局级(含)以上单位和个人不作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处级干部的比例不得超过推荐人数的20%。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可按科研人员对待。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安排必要力量,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荐和评选工作。2011年9月15日前,按要求报送推荐评选情况报告及推荐的集体、个人有关推荐材料。材料包括:按要求填写的统一制发的《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2)、《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推荐审批表》(***3)(一式五份)和书面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五份)。先进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简练,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以上所有材料同时通过网上报送电子版。推荐的先进个人须在《推荐审批表》中贴2寸彩色免冠近照。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企业先进职工授予“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对机关事业单位先进个人授予“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五、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新闻出版局联合组成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1),负责我省推荐评选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新闻出版局人事教育处,负责日常工作。
联 系 人: 洪 波 何宏勇
联系电话:0791- 86895173 86895357
通讯地址:南昌市东湖区阳明路310号出版大厦1702室
邮政编码:330006
电子邮箱:hongbo539@163.com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新闻出版局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1
江西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池 红 省新闻出版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廖龙如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巡视员
成 员:刘万平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处长
何庆明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调研员
黄 春 省新闻出版局办公室主任
韩兴文 省新闻出版局人事教育处处长
汪维国 省新闻出版局出版管理处处长
阮小扣 省新闻出版局科技与数字出版处处长
朱胜龙 省新闻出版局印刷复制管理处处长
严全胜 省新闻出版局新闻报刊处处长
雷志刚 省新闻出版局发行管理处处长
郑德明 省新闻出版局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处处长
王晓燕 省新闻出版局版权管理处处长
史 坚 省新闻出版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主 任:韩兴文(兼)
成 员:饶丽芬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副调研员
洪 波 省新闻出版局培训中心副主任
何宏勇 省新闻出版局人事教育处主任科员
***2
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集体推 荐 审 批 表
集体名称
推荐单位
表彰层次 省部级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是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集体推荐用表;
二、本表用打印方式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集体名称、集体负责人姓名等必须填写准确,没有行政级别的集体在“集体级别”栏填写“无”,“集体所属单位”栏须填写全称,推荐单位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版权)局;
四、集体性质根据被推荐集体性质选填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
五、所属单位隶属关系是被推荐集体的管辖隶属关系,可选择填写中央,省,市、地区,县,镇、乡或其他;
六、临时集体标识根据集体是否是临时性集体,可选填“是”或“否”;
七、主要先进事迹要求重点突出,字数2000字左右,可另行附页;
九、本表上报一式五份,规格为A4纸。
集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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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授予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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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性质 |
| 集体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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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人数 |
| 集体所在行政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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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集体所属系统 | 新闻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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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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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隶属关系 |
| 临时集体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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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负责人姓名 |
| 集体负责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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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负责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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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负责人单位电话 |
| 集体负责人单位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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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负责人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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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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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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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先进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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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属 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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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闻出版部门推荐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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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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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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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级 |
(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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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级
|
(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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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新闻出版总署审批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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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工作者
(劳动模范)推荐审批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表彰层次 省部级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是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推荐用表;
二、本表用打印方式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填写内容必须准确,工作单位填写全称,职务职称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籍贯填写格式为XX省XX市XX县,推荐单位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版权)局;
四、专业技术职务根据个人的专业技术职务级别选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从业状态根据个人状态选填在业、离休、退休、无业、死亡、其他;
六、身份标识根据个人状态选填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一线工人或其他;
七、所在单位性质根据所在单位性质选填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
八、所在单位隶属关系根据所在单位的管辖隶属关系,可选择填写中央,省,市、地区,县,镇、乡或其他。
九、个人简历从学徒或初中毕业填起,不得断档;
十、主要先进事迹要求重点突出,字数2000字左右,可另行附页;
十一、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指曾获得的地市级以上奖励;
十二、此表上报一式五份,规格为A4纸。
姓名 |
| 性别 |
| 照片 (近期2寸正面半 身免冠彩色照片)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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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 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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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身份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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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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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 行政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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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 技术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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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 务 |
| 其他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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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日 期 |
| 从业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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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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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授予 荣誉称号 |
| 是否 公务员奖励 | 否 | 公 务 员 奖 励 种 类 | 否 |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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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性 质 |
| 所在单位 隶属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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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所在单位 所属系统 | 新闻出版 | |||||||||
个人联系 电 话 |
| 所在单位 行政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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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邮 编 |
| 所在单位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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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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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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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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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先进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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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意见 | 所在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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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 人, 其中同意 人,反对 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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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闻出版部门推荐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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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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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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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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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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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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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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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新闻出版总署审批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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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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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
姓名: 单位: 职务:
干部管理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计划生育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综合治理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填写此表;
2.此表一式5份,随人选推荐审批表一并报送。
***5
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姓 名: 职 务: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 审计部门意见:
|
工商部门意见: | 税务(国税、地税)部门意见:
|
环境保护部门意见: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
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意见:
| 安全生产部门意见:
|
备注:1.推荐对象为企业负责人的须填写此表;
2.此表一式5份,随人选推荐审批表一并报送。
***6
企业征求意见表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 审计部门意见:
|
工商部门意见:
| 税务(国税、地税)部门意见:
|
环境保护部门意见: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
| 综合治理部门意见:
|
备注:1.推荐对象为企业的须填写此表;
2.此表一式5份,随集体推荐审批表一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