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1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赣职字〔2011〕3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今年职称工作安排,现将受理2011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1年8月23日起至8月31日止。
二、受理地点
惠苑宾馆八楼会议室(南昌市福州路4号)。
三、报送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赣人社发〔2011〕37号)规定要求提供,并经主管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查盖章。申报材料每人一袋,袋上注明姓名、工作单位、所属市厅局、申报系列专业、申报资格名称、是否破格等信息。
2、《申报评审(审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信息表》一式三份及其电子数据包。此表由2011年版江西省职称管理系统软件生成导出,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四、相关要求
1、今年报送申报信息统一使用2011年版江西省职称管理系统软件,软件可到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hrss.jiangxi.gov.cn)中心栏。2011年版江西省职称管理系统软件在信息采集中新增了内容,请各地、各单位务必使用该软件报送申报信息。
2、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赣人社发〔2011〕37号)规定的程序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完成材料报送。
3、根据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文件精神,设区市按20元/人、省直单位按40元/人上缴资格审查费。请各地、各单位将费用在报送申报材料时一并缴清。
联系人:任如
联系电话:0791-6223858(惠苑宾馆受理现场)
0791-6386293(省职称办)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