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赣人社字〔2011〕262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龄工作委员会:
为了树立典型、弘扬先进,激励和调动广大老龄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做好基层老龄工作,推动老龄事业科学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2011年开展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根据《关于评选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192号)精神,现将我省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
先进集体推荐范围:全省老龄工作系统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单位,包括设区市、县(市)区老龄工作委员会、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先进工作者推荐范围:在老龄工作系统中为老龄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工作人员。
(二)推荐名额
各设区市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名。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2.老龄工作得到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老龄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3.老龄工作委员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职责明确;老龄办编制、人员、经费、职责、办公场所五落实;基层老龄工作网络体系健全,工作扎实有力。
4.老龄委成员单位落实《老年法》和老龄方针政策措施有力,为老年人办实事成绩突出,作用发挥充分,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发展,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5.老龄办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廉政勤政,干部队伍素质良好,工作制度完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参谋助手作用发挥好,能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得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老年人称赞。
6.近五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先进工作者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自觉与***保持高度一致,在创造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2.热爱老龄工作,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竭诚为老年人服务。
3.精通老龄工作政策和业务,具有很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良好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老年人,踏实肯干,廉洁奉公,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受到老年人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4.连续从事老龄工作五年以上。
5.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
1.推荐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的推荐程序。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要经过民主程序产生,并在所在单位和地区范围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名称(姓名)、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被推荐单位和人员,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老龄工作委员会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老龄工作委员会共同审核,确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名单,报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审批拟表彰的全国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将通过新闻媒体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二)坚持评选标准,突出实际业绩
评选推荐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同时充分考虑其一贯表现。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得到干部群众公认。被推荐对象须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部门意见,机关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向城乡社区倾斜
副厅级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退休人员不参加评选。原则上只推荐科以下干部。
(四)严肃评选纪律,确保推荐质量
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推荐评选和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有严重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
被推荐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填写《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和《全国老龄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要内容翔实、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推荐的先进工作者需报送2寸彩色免冠近照5张。请于2011年7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及征求意见表、公示报样、公示结果报送省老龄办,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全国老龄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可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网站(www.cncaprc.gov.cn)。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国家将授予“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将授予“全国老龄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五、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联合组成江西省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老龄委综合处,负责推荐评选的具体工作。
各设区市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握正确导向,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把关,把推荐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创造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老龄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措施,通过推荐评选工作,在老龄系统中大力弘扬创先争优精神,大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激励和调动广大老龄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确保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贯彻实施,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
联系人:省老龄办综合处 傅保国 李唐晟
联系电话(传真):0791-6268590
电子邮箱:992093098@qq.com
***:1、江西省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3、全国老龄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此件主动公开)
***1
江西省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徐 毅 省老龄委副主任、省民政厅厅长
副主任:江建中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办专职副主任
廖龙如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巡视员
成 员:刘万平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处长
何庆明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调研员
曾广水 省老龄办综合处处长
办公室主任:曾广水(兼)
成员:饶丽芬 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副调研员
傅保国 省老龄办综合处副处长
***2
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
推 荐 审 批 表
集体名称
推荐单位
表彰层次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是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推荐用表;
二、本表用打印方式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集体名称、集体负责人姓名等必须填写准确,没有行政级别的集体在“集体级别”栏填写“无”,“集体所属单位”栏须填写全称,推荐单位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表彰层次为省部级;
四、集体性质根据被推荐集体性质选填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
五、集体所属行业指国家统计局所公布的20个行业分类标准,须认真填写;
六、所属单位隶属关系是指被推荐集体的管辖隶属关系,可选择填写中央,省,市、地区,县,街道、镇、乡,居民、村民委员会,部队或其他;
七、临时集体标识根据集体是否是临时性集体,可选填“是”或“否”;
八、主要先进事迹要求重点突出,字数2000字左右,可另行附页;
九、本表上报一式5份,规格为A4纸。
集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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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授予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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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性质 |
| 集体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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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人数 |
| 集体所在行政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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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属行业 |
| 集体所属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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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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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隶属关系 |
| 临时集体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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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负责人姓名 |
| 集体负责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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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负责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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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负责人单位电话 |
| 集体负责人单位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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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负责人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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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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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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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先进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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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属 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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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老龄工作委员会推荐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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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级 |
(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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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级 |
(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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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级 |
(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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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 审批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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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全国老龄系统先进工作者
推 荐 审 批 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表彰层次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是全国老龄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用表;
二、本表用打印方式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填写内容必须准确,工作单位填写全称,职务职称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籍贯填写格式为XX省XX市XX县,推荐单位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表彰层次为省部级;
四、专业技术职务根据个人的专业技术职务级别选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从业状态根据个人状态选填在业、离休、退休、无业、死亡、其他;
六、证件类型根据个人证件选填身份证、军官证、护照;
七、所在单位性质根据所在单位性质选填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或其他;
八、所在单位隶属关系根据所在单位的管辖隶属关系,可选择填写中央,省,市、地区,县,街道、镇、乡,居民、村民委员会,部队或其他。
九、所在单位所属行业指国家统计局所公布的20个行业分类标准,须认真填写;
十、个人简历从学徒或初中毕业填起,不得断档;
十一、主要先进事迹要求重点突出,字数2000字左右,可另行附页;
十二、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指曾获得的地市级以上奖励;
十三、此表上报一式5份,规格为A4纸。
姓名 |
| 性别 |
| 照片 (近期2寸正面半 身免冠彩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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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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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 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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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身份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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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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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 行政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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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 技术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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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 其他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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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日期 |
| 从业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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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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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授予荣誉称号 |
| 是否公务员奖励 |
| 公 务 员 奖 励 种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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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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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性质 |
| 所在单位隶属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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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所属行业 |
| 所在单位 所属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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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联系 电话 |
| 所在单位行政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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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邮编 |
| 所在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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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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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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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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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先进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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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 村民、居民(代表)会议意见 | 所在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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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 人, 其中同意 人,反对 人。
(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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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老龄工作委员会推荐审核意见 | |||||||||||||
| 县 级 |
(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地市级 |
(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省 级 |
(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审批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盖 章) 年 月 日 | |||||||||||
有效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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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单位: 姓名: 职务:
干部管理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计划生育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综合治理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填写此表;2.此表一式5份,随推荐审批表一并报送。3、推荐对象为单位的不须征求干部管理部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