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购买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情况的通报
赣人社字〔2010〕324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全省开展购买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购岗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自4月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购买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166号)以来,全省各市、县(区)结合当地实际,相继制定、出台了《购岗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了购买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截至7月10日,全省累计购买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5880个,完成年度购岗计划任务的11.8%,其中:购买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2602个,占年计划任务的11.2%;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3278个,占年计划任务的12.3%。
全省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累计安置就业5880人,其中:安置国企改制人员2058人,高校毕业生874人,城乡就业困难群体2698人,退役军人250人。
二、各设区市购岗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开展购岗工作进展情况为:上饶市购岗3009个,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任务的52%;萍乡市购岗414个,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任务的18.4%;抚州市购岗852个,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任务的17.3%;九江市购岗520个,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任务的9.6%;新余市购岗119个,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任务的6.5%;赣州市购岗518个,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任务的6.4%;吉安市购岗233个,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任务的4%;景德镇市购岗78个,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任务的3.7%;宜春市购岗80个,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任务的1.4%;鹰潭市购岗25个,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任务的1.4%;南昌市购岗32个,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任务的0.5%。
从全省开展购岗工作的总体情况看,各地在通过成立购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购岗实施方案、落实购岗专项资金、开展岗位需求摸底调查等一系列基础性工作的同时,按照赣人社字[2010]166号文件的要求,陆续启动并开展了购买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并采取分解购岗目标任务、细化购岗工作方案、明确购岗工作职责、加大购岗考核力度等有效措施,使购买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得以稳步推进,并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仍有部分市、县(区)存在工作进度不平衡、招聘对象不规范、购岗标准不对称、岗位职责不清晰、部门配合不协调、基础数据不完整等现象,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各地购岗工作的有序开展。
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是以城乡基层公共管理服务平台为载体,以开展城乡基础管理服务工作为职责的社会性、公益性、基础性公共管理服务岗位,是加快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也是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工作举措,省政府已将购买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纳入了“民生工程”考核指标。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充分发挥牵头单位的职能作用,主动协调财政、民政、司法等相关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扎实推进购买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地各部门领导要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高度,正确认识购买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增强开展购买公益性岗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购岗工作作为落实“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重要抓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分管领导亲自负责跟进购岗工作进度情况,切实把购买公益性岗位工作组织好、安排好、落实好。二是加快推进购岗工作进度。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作进度,按照熊盛文副省长在7月20日听取省政府“民生工程”就业再就业指标完成情况汇报会上的要求,力争在第三季度基本完成购岗目标任务,并将招聘的人员基本安置到位。三是各地要按照赣人社字[2010]166号文件的规定招聘人员、设置岗位、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工资。四是做好进度统计上报工作。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购岗任务完成情况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准确、真实地上报购岗工作开展情况。五是做好督促调度,按月通报进度。为了督促各地切实落实购买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省厅将分别于8月15日、8月31日、9月15日、9月30日每半个月调度一次全省购岗工作进展情况,并分别在8月底和9月底进行通报。
***:购买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进度统计汇总表.xls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