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组织申报2010年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计划工作的通知
赣人社字【2010】 73号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市科技局,省委有关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2010年我省将按照《关于面向国内外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方案》精神,继续组织开展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现就做好申报引进计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二)博士后人员;(三)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
二、引进重点
以“两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等高端人才为重点,结合实际需要着重引进:
(一)实施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决策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急需的在国际、国内有重要专业影响力的领军人才;
(二)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项目建设和实施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重点引进能够对我省产业结构优化、产业技术水平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在光伏、风能核能、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航空制造、半导体照明、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新材料、生物、绿色食品、文化及创意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发展的领域从事研发和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所需的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三)已经实施或正在申报省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创建国家级研发机构和技术服务平台以及重点企业、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文化产业部门和三等甲级医疗机构等所需的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四)能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赣创新创业的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及优秀团队。
三、引进方式
(一)刚性引进。即按照有关规定正式办理引进手续;
(二)柔性引进。即采取“户口不迁、关系不转、双向选择、合同约束、自由流动”的引进机制,鼓励国内外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开展项目合作、短期兼职、教授讲学、学术休假、顾问咨询、科研攻关等多种方式为我省服务;
(三)来赣创业。支持和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自带项目、技术、资金来我省创办企业、科研机构、学校等。
四、申报要求
(一)全省申报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计划截止日期为2010年3月31日。
(二)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引进计划的书面报告;
2、《江西省2010年国外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计划申报表》、《江西省2010年国内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计划申报表》。
申报表含纸质表格和电子版表格各一份。申报表可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专栏”中。具体网址为http://hrss.jiangxi.gov.cn。
(三)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计划以设区市、省直主管部门或省属高校为单位,按现行属地管理方式申报。其中,省科技厅负责省高新技术企业和省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园的计划申报工作,设区市科技局负责本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计划申报工作。设区市引进计划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负责汇总申报。
各设区市、省直各单位接本通知后,要及时了解所属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引进人才需求岗位,认真填写《江西省2010年国外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计划申报表》和《江西省2010年国内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计划申报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上报“省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办公室”(设在省人社厅办公楼十二楼)。联系人:郝琳。联系电话:0791—6386334,传真:0791—6386275。
***:
1、江西省2010年国外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计划申报表.doc
2、江西省2010年国内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计划申报表.doc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二O一O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