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重点市县(区)开展清收逾期贷款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赣人社字〔2009〕386号
各重点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掌握自今年7月底广丰会议以来,各地尤其是重点市、县(区)对清收逾期贷款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在今年年底前清收逾期贷款60%以上目标的实现,经研究,决定开展一次对重点市、县(区)清收逾期贷款的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09年12月8日至16日。
二、督查内容
1. 广丰会议后清收逾期贷款情况及新增逾期贷款情况;
2.担保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及代偿垫付情况;
3.中央与地方财政贴息资金的审核、拨付及使用情况;
4.小额担保贷款余额情况;
5. 基础台帐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三、督查对象
1.南昌市、景德镇市、萍乡市、宜春市、九江市市本级及其所辖部分重点县(市、区)进行专项督查(新余市已督查,未列入此次督查对象);
2.未列入重点监控设区市的会昌县、吉安县、新干县、鄱阳县、上饶县。
四、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听汇报、看资料、到银行打对账单、实地查看和走访扶持项目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重点核实以下内容:
1.核实小额担保逾期贷款动态监控情况及银行还款凭证和新增逾期贷款情况,查实广丰会议后清收逾期贷款情况及新增逾期贷款情况;
2.核实历年新增担保基金本金及利息明细清单、担保基金账户银行对账单,查实担保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及代偿垫付情况;
3.核实贴息资金拨付凭证、贴息资金账目明细表,查实中央与地方财政贴息资金的审核、拨付及使用情况;
4.核实银行贷款发放明细清单与担保中心的担保贷款明细清单情况,查实小额担保贷款余额与上报省统计报表余额情况;
5.核实存档资料,查实基础台帐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五、督查安排
1.督查工作由省担保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从非重点监控设区市抽调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负责人与省担保中心联合组成4个督查小组,分赴逾期贷款重点监控地区开展督查工作(见***);
2.由省担保中心负责对督查小组工作人员在南昌进行半天集中培训,并布置督查相关事宜;
3.督查结束后,集中听取各督查小组的情况汇报,形成综合督查情况报告,并报省政府。
***:全省重点市、县(区)开展清收逾期贷款专项督查工作分组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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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重点市、县(区)清收逾期贷款
专项督查工作分组名单
组别 | 督查地区 | 带队领导 | 小组成员 |
第一组 | 南昌市本级、青云谱区、西湖区、青山湖区、进贤县 | 王小平 彭立志 | 李 燕 欧阳耀辉 |
第二组 | 萍乡市本级、宜春市本级、莲花县、安源区、上栗县、芦溪县、湘东区、樟树市、 袁州区、高安市 | 查金滚 | 付鹏辉 翁贤杰 |
第三组 | 景德镇市本级、九江市本级、乐平市、 鄱阳县、上饶县 | 黄明华 | 傅 君 刘 梅 |
第四组 | 会昌县、吉安县、 新干县 | 叶庆国 | 王 霆 陈 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