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推荐工作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表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15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我省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杰出个人主要从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享受***特殊津贴专家、省直接联系的优秀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各部门拔尖的专业技术人才中推荐。
先进集体推荐条件按《通知》有关规定的精神掌握。
二、推荐方式
推荐工作采取归口推荐的方式进行。即省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文化系统,省委农工部负责农口部门及涉农单位,省教育厅负责高等院校,省国资委负责省管企业,省科技厅负责科研院所,省卫生厅负责医疗卫生系统,省直机关工委负责省直其他单位。
三、推荐名额
各归口单位推荐1名个人和1个先进集体。
四、材料报送
各归口单位请于6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处。推荐材料包括:《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表》、《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候选单位推荐表》(可从省人事编制网www.jxrenshi.gov.cn)及先进事迹材料各3份。材料内容、字数等须符合《通知》要求,以A4纸打印,并附电子版。
联系人:任如 联系电话:0791-6386293
电子邮箱:bqw@jxrenshi.gov.cn
***:关于开展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表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153号)
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委宣传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科技厅
二00九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