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考官库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了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建立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维护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保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素质。根据《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定(试行)》(赣人发[2009]2号),决定建立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考官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考官要求
考官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省直部门推荐的考官要涵盖本系统主要专业,每个专业可推荐4-6人;高等院校重点推荐本校特色专业教师,人数控制20-50人。
二、考官条件
(一)公道正派,遵纪守法,严守秘密;
(二)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判断与语言表达能力;
(三)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
(四)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三、推荐程序
(一)被推荐人员填写《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考官申报表》(***一)。
(二)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由主管部门根据考官从事专业按管理、教育、财经、法律、语言、新闻、文艺、信息、机械、化工、地勘、环境、建筑、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医药等18个专业类别汇总,填报《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考官候选人汇总表》(***二),并用EXCEL格式报送电子文档,于6月1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考官申报表》和《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考官候选人汇总表》(EXCEL表格)可登录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jxrenshi.gov.cn)。联系电话:0791-6386235。
(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行业、专业考官需求数量,根据申请人的条件和业绩等因素,确定面试考官人选并颁发《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考官资格证书》。
四、管理与监督
面试考官要服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面试工作的统一调度安排,要加强自身素质修养,注重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以及面试实际工作经验的总结积累,认真履行考官职责,严格执行面试纪律。
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考官实行动态管理,对面试考官在面试工作中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和实际工作水平进行监督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不能正常履行面试考官义务的,取消其面试考官资格;对违纪考官按有关规定处理。
***:1、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考官申报表.doc
2、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考官汇总表.xls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