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2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今年,我省共有752名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任务,其中计划分配的609名, 自主择业的143名。为做好今年的军转安置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坚决落实中央的安置政策。中发[2001]3号和国转联[2001]8、9号文件对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去向、工作分配与就业、职务安排、待遇、培训、住房、社会保障、家属子女安置, 以及所需编制、增员计划、工资总额和经费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是做好军转安置工作的基本依据和重要保证。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各项安置政策,切实把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好、安置好、培训好、使用好、管理好。二、认真安置好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党和国家机关要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积极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完成安置计划。有困难的单位,应先接收安置,以后在调整人员结构时统筹安排。政法和执法监管部门需要调整和充实人员的,要首先从军队转业干部中选用。各地在使用中央下达给公安、司法等部门的专项编制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用于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充实一线和基层。事业单位要尽可能多地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满编单位进人后可相应增加工资总额,确因工作需要的可适当增加编制。各地要采取相应措施, 引导和鼓励军转干部到济建设第一线去工作。中央驻赣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按时完成安置任务。分配到各设区市的安置指标既可安置军转干部,也可接收随调配偶。坚持把师团职干部作为安置重点。继续采取使用空出的领导职位、按规定增加非领导职数或者先进后出、带编分配等办法,安排好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工作和职务。尤其要把作战部队师、团级主官和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或者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师、团职军队转业干部安排使用好。对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者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现职满3年的,一般应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接收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对其他师、团职军队转业干部,一般也应安排相应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仍按国发[1995]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到企业的,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保障,按照国办发[2000]6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努力提高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质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细致地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核定发放工作。2001年自主择业转业干部退役金的调整,按有关文件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增加退役金数额。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解决。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医疗保障,按照《江西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应同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的随调随迁家属一并安置好。应参照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工作。四、切实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培训工作,开发好军队转业干部人才资源。对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着重培训地方工作急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按照各行业对人才的需要,合理设置专业,办好专业培训班。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根据本人意愿,开展定向职业培训,提高择业竞争能力。培训工作主要委托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具体实施,也可以委托地方院校、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工作。在培训工作中,要使用统编教材,保证师资质量,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的考试考核工作。五、认真做好考试、考核和双向选择工作。今年,我省对进入南昌市区中直、省直单位安置的营职以下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继续采取考试、考核和双向选择的办法安置。各单位要真正按照岗位需要,做到公平、公正、择优,与军队转业干部平等互选,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时按要求做好有关工作。六、加强组织领导完成好安置任务。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今年我省军队转业干部数量虽有所减少,但安置工作面临一些新的矛盾和困难,任务仍然较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江***关于做好军转安置工作的***,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军转安置工作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经常关心。分管领导要投入更大的精力,搞好组织协调。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拒绝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或未完成安置任务的部门和单位,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可以视情暂缓办理其人员调动、录用和编制等审批事项。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工作分配和报到通知,应于2002年7月底以前完成,整个安置工作于8月底基本结束。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报到工作一般应同时进行。 二00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