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变政府特殊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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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7日发表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处:从2002年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经费发放工作由我厅专家管理处移交至专家服务中心。为了更快、更好、更准确地将特贴经费及时发放到各位专家手中,我们根据以往经费发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经过认真研究,并多方征求意见,决定改变传统的发放方式,利用银行系统的现代化模式,为每位专家设立一个个人帐户,将特贴款直接划拨入专家的个人帐户中,通过银行系统的全省及全国联网,使人事部每次下拨的政府特贴款及时下拨。为此,请各设区市人事局和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处协助我们将91年至94年享受国贴、省贴专家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核对无误后传真至0791—6221334,并将承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同时报至专家服务中心,我们将以送达的名单为准依次发放特贴款。联系人:万敏;联系电话:0791-6273399 二00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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