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江西省有关高等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2]14号)和《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章程(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2]年11号)(以下简称《章程》)精神及有关规定,现就组建江西省高等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高等院校必须严格按照《章程》的要求,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评委会及评委库组建。
二、各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按照《章程》的要求,坚持标准条件,在评委会组建的同时完成评委库的组建工作。各评委会评委库委员应吸收一定比例的外单位同行专家参加。 已组建的评委库应根据要求进行调整。
三、在昌的各高等院校执行评委由省职称办用计算机随机抽取,各设区市地域内的高等院校评委会执行评委由各设区市人事局职称科用计算机随机抽取。
四、各评委会的评审工作应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开展,各级人事(职称)部门要积极协调,严格监督,确保评审工作客观公平、公正。
***:江西省有关高等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设置表
二00二年九月二十日
附 件: 江西省有关高等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设置表
评委会名称 委托单位 受理评审范围
南昌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南昌大学 本校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
江西师范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江西师范大学 本校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
江西农业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江西农业大学 本校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
江西医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江西医学院 本校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
江西中医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江西中医学院 本校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
南昌航空工业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南昌航空工业学院 本校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
江西财经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江西财经大学 本校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
华东交通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华东交通大学 本校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 本校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
南方冶金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南方冶金学院 本校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
东华理工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华东理工学院 本校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
赣南师范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赣南师范学院 本校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
赣南医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赣南医学院 本校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
景德镇陶瓷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景德镇陶瓷学院 本校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
江西教育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江西教育学院 本校副教授、高级实验师
南昌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南昌水利水电专科学校 本校副教授、高级实验师
宜春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宜春学院 本校副教授、高级实验师
井冈山师范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井冈山师范学院 本校副教授、高级实验师
井冈山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井冈山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本校副教授、高级实验师
上饶师范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上饶师范学院 本校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
抚州师范专科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抚州师范专科学校 本校副教授、高级实验师
九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九江师范专科学校 本校副教授、高级实验师
九江医学专科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九江医学专科学校 本校副教授、高级实验师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本校副教授、高级实验师
新余高等专科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新余高等专科学校 本校副教授、高级实验师
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 本校副教授、高级实验师
萍乡高等专科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萍乡高等专科学校 本校副教授、高级实验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