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实行事业单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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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7日发表
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2000]15号)精神,经报请省政府领导同意,对在这次省级政府机关机构改革中,省直各部门(单位)成立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实行事业单位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这次省直机关机构改革中,各部门(单位)成立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全额补助(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进行管理。
二、从机关分流到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人员,仍执行原机关工资标准;其他人员(包括已调入的人员),则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
二00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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