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开展开业指导和4050项目开发工作的通知(赣劳社就2003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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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7日发表
关于在全省开展开业指导和“4050”项目开发工作的通知 (赣劳社就[2003]52号) |
为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强化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创新就业工作机制,推动开业指导和就业项目开发工作在全省顺利开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发[2002]13号)和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开展开业指导和“4050”项目开发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把开业指导工作和“4050”项目开发工作纳入重要的工作议程 1、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设立开业指导服务中心,作为开业指导和“4050”项目开发工作的操作载体,以促进开业带动就业为服务宗旨,做好“4050”项目开发工作,为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免费提供指导、咨询服务,逐步形成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等项工作紧密结合的促进就业工作新机制。 2、要大力宣传政府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以及以政府为主导的“4050”项目开发理念,激发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热情,吸引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和参与,为就业项目开发集思广益、献计献策,营造有利于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树立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机制,为下岗失业人员开业创业,实现再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 3、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遵循市场规律,用创新的方法推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在强调政府促进就业和再就业责任的同时,不应走计划配置劳动力资源的老路子,对下岗失业人员包就业,而应着力体现政府对劳动力市场运行的规范,对市场中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的扶持;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中不靠政府“上项目”、“造岗位”、“办培训”,而要着力运用市场机制和政策导向整合社会资源,创造共赢机制,调动各社会利益主体的积极性,吸引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4、要积极开展开业指导工作,组建开业指导专家志愿服务组织,充分利用在创业、企业管理方面有特长或丰富经验的专家学者和社团组织、政府有关部门等现有的社会资源,为下岗失业人员开业或自主创业提供开业咨询、项目推介、市场分析等方面的指导、咨询服务。 5、要积极推广运用市场规律和手段开发适宜下岗失业人员尤其是“4050”人员创业和就业的“4050”项目,不断完善开业指导服务工作机制,积极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转变择业观念,走以市场为导向、自主创业的新路,并鼓励有潜质的下岗失业人员在解决自身就业的同时带动他人就业,发挥创业的倍增效应。 6、开发“4050”项目意在解决劳动力市场化进程中的就业难点问题,探索政府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保护性就业政策的一种长效运作机制。“4050”项目开发应因地制宜,力求既符合本区域经济特点和社会发展需要,又宜于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尤其是“4050”人员就业。“4050”项目的运作应按照经营市场化,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的模式,逐步替代以往政府在就业项目上直接操办,独家经营的旧模式,强化就业服务机构服务功能,进一步扩大就业项目开发成果,创造更多适合下岗失业人员尤其是“4050”人员的就业岗位。“4050”项目具体操作办法各地自行研究制定。 三、采取强力帮扶和***服务措施,有力保障“4050”项目的成功运作 7、要研究制定以“4050”项目为中心的创业培训配套举措。创业培训是针对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而采取的一项帮助性措施,为了提高“4050”项目的运行质量和成功率,实现稳定“4050岗位”促进就业的目标,应把“4050”项目执行人培训即对“4050”项目经营者进行以项目为中心的特别培训列入创业培训计划。 8、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应组织有关专家对拟开发的“4050”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凡经项目专家评估认定可以向社会推出的“4050”项目应列入各地“4050”项目开发计划,予以大力扶持实施,并对每个经确认的“4050”项目协调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施行***服务。“4050”项目不要单纯追求实施数量,要注重项目质量和社会效果,以成功实施项目来提升政府的形象,吸引再就业人员与社会资源的参与,促进可持续发展。 |
二OO三年十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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