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农民工按月领薪不再愁
今年以来,泰和县以实施“和谐劳动·幸福江西”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在建设领域全面推开农民工工资实名制信息化监管,全县建设领域基本实现了农民工工资“零拖欠、零投诉、零上访”,全县农民工按月无忧领薪。
该县建立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列入政府综合考核体系,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合力;设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按规定由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分别按中标价缴交一定比例的工资保证金,施工企业一旦出现恶意欠薪行为,由政府监管部门直接从保证金中预先支付给农民工工资,全年收缴工资保证金3121万元,县财政配套安排欠薪应急周转金300万元。
为守护好农民工“钱袋子”,该县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全县36个在建、新建项目全部纳入实名制监管信息系统。由项目建设单位为农民工制作了上岗证和实名制支付***,将农民工个人信息采集录入监管信息系统,每月由施工单位制作工资表,经农民工签字确认张榜公布后报送银行,银行按月给每名农民工据实发放。全年通过实名制***,为1552名建设领域农民工发放工资2849.9万元;同时,还为农民工开通了手机银行信息服务,定期发送工资短信提醒,全县农民工实现了“一卡在手,领薪无忧”。
为从源头全面治理“欠薪”案件的发生,该县还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建筑企业、没有缴交工资保证金的项目,不予批准立项和办理相关施工许可等手续,同时通报给有关部门,对其诚信评价、市场准入、融资贷款等进行限制。
为筑牢农民工工资支付“防火墙”,该县还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在建设项目竣工前,先由县劳动监察局核查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在核查无欠薪行为后,及时出具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县建设部门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县人社部门开通了“12333”劳动维权电话,建立了与公、检、法等部门的会商信息共享制度,定期开展联合执法,重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全年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60余次,检查用人单位215家,有力地遏制了恶意欠薪案件发生,确保了农民工“维权有门,讨薪有路”。(王茂玉、陈彧、许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