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区坚持三个原则畅通劳动者维权通道
近年来,新建区仲裁院始终以行风建设为抓手,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追求,在区人社局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打造仲裁品牌亮点,争创省级示范仲裁院”的目标,以打造“阳光仲裁”办案平台为重点,着力构建“即时调解”“和谐调解”“多层次调解”机制,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一是坚持“先调再立”原则 ,畅通劳动者维权通道。将“刚性”裁决与“柔情”处理有机结合起来,开辟劳动争议案件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对申请仲裁的案件一律先行调解,特别是对20人以上的集体争议案件,通过约谈、***等方式,尽量在立案前快速调解。在处理劳动人事纠纷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先调解,再立案”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化解矛盾。在调解过程中,对不同争议案件实行分类调解,既注重讲“法”与讲“理”相结合、又注意依法维护和合理让步相结合。同时,探索实行“长桌式调解法”,特别是在处置群体性案件中,采取了分别与当事人约谈的形式,有效消除了对立情绪,提高了调解成功率。
二是坚持“柔性引导”原则,畅通劳动者维权通道。坚持法律程序严肃性与仲裁工作灵活性相统一,增强办案过程的柔和性,减少对抗性。具体工作中,要求每一名仲裁员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席话语宽怀”,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热情倾听群众合理诉求,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疏导关系、理顺情绪,有效化解了当事人心中的积怨。
三是坚持“跟上服务”原则,畅通劳动者维权通道。仲裁员每天参与信访接待和咨询服务,负责劳动者劳动争议调解咨询、申请、调查和处理。畅通劳动者权益诉求通道。建立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制度,对于涉及农民工、特殊女职工等弱势群体的申诉案件,专门建立“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优先调裁、优先结案。
为民服务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一直在路上。下步,我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再接再厉、乘势而上,切实做好涉及群众利益的各项服务工作,做到在实干中转变作风,用好的作风来推进工作,用好的业绩来检验作风,为构建我区劳动人事关系和谐大格局的构建贡献力量。(余孔佳 曾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