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215904万元为贫困人员筑起生命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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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7日发表
为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医负担,永新县积极筹集资金,为全县2014年以来的44980个贫困人员全额代缴了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补充保险保费合计2159.04万元(其中基本医疗180元/人/年,商业医疗补充保险300元/人/年),确保永新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患病后能够及时得到医疗保障。
据悉,永新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018年住院时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医疗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障专项基金等五道保障线报销,其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将控制在10%以内。同时,为提高健康扶贫服务水平和效率,方便贫困人口看病和结算。对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医疗费用报销补偿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汪志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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