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推行四大项营造百姓就医好环境
为了广大老百姓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为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泰和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充分完善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方针,继续加大对“两定”管理力度,在日常工作中推行“四大项”。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首先,对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将医保政策、配套文件及办理流程转发给他们;其次,合理借用媒体,比如电视媒体、微信等,加大参保政策和制度的宣传力度,并且通过相关知识的宣传,指导参保人员举报违反医保政策的不法行为。
二是签订服务协议。作为医保经办机构,年初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细化了两个定点服务协议内容,以此约束“两定”。协议服务期间,认真履行协议条款,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定点医疗机构须加强就诊、诊疗项目、住院药品使用、住院人次、次均费用、统筹支付的增幅、转院转诊率、违规费用占医保支付总额的比例等进行管理,提高规范化操作水平,严防冒名顶替、空床、挂床住院等医患串通骗取医保基金等现象。一旦发现问题,要求相关负责人对稽核结果认真分析并提出自查整改方案。医保局将继续加大稽核力度,坚决杜绝违反医保政策规定的行为;定点药店防止出现压卡、以物代药刷卡、日用品上架、过期药品、药品与清单不一致等违规现象。医保局定期不定期对“两定”进行督查,年底根据签订的协议条款和督查情况,考虑违规程度的轻重,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年终考核,通过扣减保证金、停业整顿、取消定点资格等措施,严格预防种种违规行为。对违规定点医疗机构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其运作;对于业务质量做得出色的定点医疗机构,可适当进行奖励。
三是加强对“两定”的监督和管理。县医保局用常规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专业督查与群众监督相约束等方式,狠抓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为了加强医保基金合理使用,深入“两定”进行***稽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医保基金流失。年末对“两定”医保执行情况进行年终考评。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四是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进一步加强对医保政策的宣传、实施,为开展工作提供人才保证,县医保局不断加强自身队伍业务和理论学习,提高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增强服务意识,坚持原则,提高业务技能,做好全县医保工作,为广大老百姓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徐晓梅 刘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