濂溪区全面实施统一城乡医保制度农村居民待遇普遍提高
家住九江市濂溪区虞家河乡鲁板村的张大妈高兴地说道“一样的病,同样的是住院,今年报销比去年明显多了600多元。感谢国家政策好啊!让我们农民享受城里居民一样的医疗待遇。”今年1月1日起,濂溪区将原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全面实施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标准、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筹资层次、大病保障机制的“八统一”,城乡居民可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对比原新农合,农村居民的医疗待遇水平普遍提高了。一是报销范围扩大了。一直以来,新农合的诊疗、药品目录要窄于城镇医保,整合后,实行全省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标准。例如,原新农合药品目录1100多种,“两险合一”之后,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将达到2500种左右,扩大了1倍多。二是报销比例提高了。市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60%,转市外住院比例由原来的35%提高到50%。从1-3月份统计数据来看,市级医院实际补偿比例较去年提高了13.2%,市外住院实际补偿比例较去年提高了19.3%。三是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类增加了。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类由原有的14种增加到29种,报销比例和封顶线也都提高了不少。四是大病保险支付标准提高了。大病保险不仅提高了超出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报销比例,还把以前不能报销的特殊药品纳入报销范围,报销比例达70%。(王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