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四个方面加强两定机构监管
为提升医保服务水平,遂川县医保局从四个方面入手加强对“两定”机构的监管,保证基金的安全运行,杜绝基金不合理费用的支出。
开展医保专业队伍巡查。聘请4名市医疗巡查人员对县城四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为期1周的医疗保险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挂床并延长出院日期、用药清单数量与医嘱不一致等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并限期整改。
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坚持安排稽核人员每天对定点医院、定点药店进行不定期检查,查处挂床住院、违规销售生活用品和日用品、以药易药或空划卡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对突击检查中发现违规的4家定点药店,按照规定给予暂停医保刷卡1-2个月的处罚,取得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加强医院直报药费抽查。每月安排业务人员对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的药费进行复核,发现定点医院没有严格按照《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简称“三大目录”)规定进行核报、将非医保诊疗项目串换为医保诊疗项目等违规行为进行处罚。2016年1-6月,对发生违规行为的两家定点医院给予扣除违约金2万元和5万元的处理,取得较好地震慑效果。
强化转外就医医药费稽查审核。规范转外就医的审批,所有转外就医应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如病情严重,需经县二级医院初诊提出意见,参保人员填好《吉安市转外就医申请表》并须转入就医地医保定点医院签字盖章,异地安置人员及在外急诊人员需48小时内电话通报县医保局并补办转诊转院手续。完善转外定点医院信息,建立健全转外定点医院信息库。同时,开展多样化稽核,对参保人员提供的报销资料疑点较大的,与大病保险公司联动,利用大病保险公司的资源优势进行实地稽核。(肖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