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三管齐下做好新农保待遇审批发放工作
今年以来,遂川县人社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城乡居保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和标准化,“三管齐下”重点抓好待遇审批发放工作,确保了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养老金发放足额、及时、到位。
按时按要求做好待遇审批和发放工作。该局要求各乡镇务必在每月5日前为新增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办理待遇审批手续,县级经办管理机构在每月月底前发放城乡居保养老金,确保6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能及时领取城乡居保养老金。
扎实开展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各乡镇按照县级经办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重点认证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况、待遇领取人员合规情况、领取养老金的社会保障卡或农商行存折是否由本人持有。认证主要采取与认证人员面对面、实地走访、调查认证等方式,对因重病、残疾、高龄等特殊群体,采取主动***认证;对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委托认证。对逾期未认证的,将按规定停发养老金,直至认证合格再从认证后的次月起按月续发待遇。
及时做好公示新增待遇领取人员和资格认证工作。各乡镇每月3日前张榜公示新增待遇领取人员名单、每年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时公示所有享受待遇人员的名单,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天,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有异议的人员,要及时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要及时上报,要杜绝冒领、代领现象发生。因故意隐瞒、不按时上报死亡(失踪)人员,不定期张榜公布待遇领取人员而造成基金损失的,依法追回流失基金并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刘荣华 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