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切实做好大病保险特殊药品基金支付工作
自去年7月份开始,上高县医保局按照省厅文件精神,将甲磺酸伊马替尼胶囊(片)、赫赛汀(注射用曲妥珠单抗)、雷替曲塞等5种治疗大病的特殊药品纳入大病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城镇职工可报销75%,城镇居民可报销70%。到目前为止,该局已累计参保人员报销30人次,累计支付金额达31.48万元。
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的患者徐广秀是改制企业的一名退休职工,2015年查出患有乳腺***,光手术费用花去8万多,后续治疗需要用到的赫赛汀需要2万元左右一盒。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原来就不富裕的家庭一下子陷入困顿,这么昂贵的医疗费,怎么支付得起?医保工作人员得知她的情况,主动为她送来了福音——她治疗乳腺***所用的赫赛汀以前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全部需要自费,现在可以持相关材料向医保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具备享受特药资格的患者可持责任医师开具的特药处方到指定的特药定点机构或药店刷卡报销。到目前为止,徐广秀的治疗费用已经突破20万元,医保为其报销了13.4万元,自己仅承担6万余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是上高县医保局一向贯彻的服务宗旨,切实做好特殊药品的基金支付工作,就是为了尽量减轻参保患者经济负担,让参保患者能看得起病、用得起药,减少“因病致贫”的现象。(沈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