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保障农民工工资坚强有力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吉水县人社部门加大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各部门单位对本行业和辖区的监管作用,在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县内企业经济不太景气的情况下,仍能做到农民工工资基本发放到位,不出现大面积欠薪问题,有效地维护了县内社会稳定。
一是政府出台政策压实责任。2015年9月15日,县政府出台了《吉水县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保障农民工工资责任进行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城建、交通、水利、园区等行业和区域牵头处理本行业和区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
二是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2015年3月份,春节刚过,该局就陆续接到举报投诉拖欠工资问题,劳动监察大队引起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园区、城区的用工单位进行巡查,11月25日,又以县政府名义下发《关于开展2015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专项行动的通知》,分行业、区域进行检查,各责任单位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进行地毯式排查,现场询问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对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实行一企一档,凡经查实存在拖欠行为的,要求限期整改,及时将工资发放到位、一次性发放有困难的,要作出发放计划并认真实行,否则作为“红黑榜”公布和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依据。
三是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受理举报投诉。该局为方便民工举报投诉,及时发现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面向全社会公布劳资纠纷举报投诉电话,对群众举报投诉进行登记,从电话投诉举报发现线索和苗头,理出头绪,及时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发现拖欠问题责成企业整改,按时发放到位,尽最大努力维护劳动者权益。
四是逐一约谈欠薪企业法人代表。对欠薪较为严重的远健鞋业、嘉泰电子、水岸鑫城等十余家企业,县劳动监察大队在全面了解情况和执法程序到位的基础上,逐一约谈企业负责人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帮助企业出主意想办法解决拖欠问题,向其说明问题严重性,并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恶化,到目前为止,已对以上企业分别约谈三次以上。
五是严格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支管理。自出台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以来,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00多万元,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把好保证金退款关。建筑、交通、水利等各项工程竣工验收或合同完工后,由用人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工资保证金返还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符合退款要求的,用人单位在建筑工地醒目位置将其支付工资情况公示7天,经相关部门核实未发现拖欠或克扣工资的方可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
六是建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县财政安排预算资金300万元,各乡镇自筹安排20万元应急周转金,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使用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后,由责任单位限期返回,并按本金加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计收。
七是司法部门主动作为。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拒不支付的嘉泰电子、远健鞋业等两家企业,涉及民工共计430多人,涉案金额共400多万元,因拖欠工资数额大,人数多,而且企业已停产,债务巨大。经引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县法院也积极配合,查封了两家企业的厂内财产,并对资产评估拍卖变现,用于发放部分民工工资,尽最大努力维护了劳动者权益。(廖道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