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社局强化非现场监督社会保险监管成效显著
为填补抚州市社保基金征缴、管理、发放等各环节的漏洞,增加社保基金管理的透明度,有效进行基金监管,扎实推进“金保工程”二期建设。抚州市于2014年全面启动了社保基金监管信息系统以来,非现场监督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社保基金监督迈入信息时代。社保基金监管软件上线运行以来,基金监督人员掌握的数据信息全面,分析结果迅速,把握问题准确,实现了“三个转变”:由对基金征缴、使用、发放等过程的事后监管方式向事前、事中监管方式转变;由落后的问题经验分析向先进的数字化分析转变;由现场监督方式向非现场监督与现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转变,极大地提高了社保基金监管的效率。
二是社保基金监督能力明显提高。充分运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信息系统中的监督业务、监督办公、综合信息、政策法规四大软件功能和预置在系统内的分析、评估、预警,查询、比较等模块,对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基金筹集是否足额、支付是否及时、管理是否规范、基金是否安全、结余是否保值增值等方面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使基金监督人员监管能力明显提升。
三是社保基金监督成效显著提升。提高了基金监督的效率。强化基金监管软件预计结果的运用,发现问题及时与社保经办机构取得联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工作,了解和掌握基金在此期间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缩短了现场监督检查的时间,提高了基金监管工作效率。提高了监督检查的质量。把软件应用运行中遇到的技术性问题和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重点,不断完善软件各项功能,及时纠正监管软件中各项社会保险存在的技术性数据错误,充分发挥了监管软件高效、便捷作用。增强了基金管理水平。坚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作为提高经办机构基金管理质量的过程。通过发现缴费年限数据异常、身份信息不完善等问题,促进经办机构举一反三,对数据进行全面的清理,确保数据质量;通过业务、财务数据对比发现异常,促进经办机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有效提高经办机构的基金管理水平。通过社保基金监管软件全市共发现重复领取养老金、未达最低缴费年限享受待遇等疑点信息104条,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小于标准疑点信息11条,不同统筹区同时缴费等信息568条,整改率达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