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积极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显成效
上犹县龙潭水电有限公司连续多年参加了工伤保险,未发生过重大工伤事故,上犹县医保局自2015年元月开始降低其工伤保险费率,由二类行业基准费率1.2%下浮一档至0.96%。2015年,该县像龙潭水电有限公司这样下浮工伤保险费率的参保企业有12家,很好地保护了参保企业的缴费积极性。
该县医保局自2015年起全面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根据参保企业上年度工伤保险费支缴情况实行浮动,支缴率在50%-100%的,按基准费率不浮动,支缴率在100%-150%的,上浮一档至基准费率的120%,支缴率在150%以上的,上浮二档至基准费率的150%,支缴率在0-50%的,下浮一档至基准费率的80%,支缴率为0的,下浮二档至基准费率的50%。2015年,该县共有27家企业实施了费率浮动,其中下浮费率的有12家,上浮费率的有15家。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能合理调节参保企业缴费比率,有效保护企业缴费的积极性;同时促使参保企业加强工伤预防,减少工伤事故发生。今年以来,该县共发生工伤事故30余起,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减少。(王子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