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赋予省直管县首批24项人社管理权限
近日,省人社厅印发《省直接管理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赋予共青城市、瑞金市、丰城市、鄱阳县、安福县、南城县6个省直接管理试点县(市)首批24项人社管理权限,包括特殊工时制审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设立普通技工学校审批、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工伤认定等事权。自今年7月1日起,6个试点县(市)人社局将行使与设区市人社局相同的人社管理权限,由其按照自行审批、自行认定、直接报省、自行组织等方式进行管理。
省人社厅高度重视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多方征求意见,研究提出了《省直接管理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赋予试点县人社部门人社管理事权目录,及时召开人社系统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6个试点县人社局长与厅19个处室单位进行面对面对接,就实施方案及有关事权进行沟通。在此基础上,刘三秋厅长主持召开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该实施方案。按照该实施方案意见,今后6个试点县(市)人社局将直接接受省人社厅的业务指导,直接向省人社厅报告业务工作;中央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的转移支付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的分配,由省人社厅直接下达给试点县(市)人社局;试点县(市)人社局依法直接向行政相对人核发设区市人社局权限内的各类证照,属于省人社厅发放的证照,由试点县(市)人社局直接报省人社厅审批、核准;省人社厅今后召开的会议、举办的业务培训及重要活动等,直接通知试点县(市)人社局参加,有关文件、工作简报、信息通报等直接发送至试点县(市)人社局。
同时,为了进一步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激发县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试点县(市)及所在设区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省人社厅从今年7月1日起,赋予试点县(市)人社局首批24项人社管理权限。为了确保每项所赋予的事权真正落地,做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省人社厅将从今年8月份开始,组织对所赋予的首批24项人社管理权限进行分期培训,加强省、市、县三级对接,帮助试点县(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尽快熟悉工作程序,切实行使好管理权限,确保试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