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仲裁院在宜春市调研基层调解组织建设
4月25日,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到宜春市丰城市梅林镇调研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
调研组一行首先参观了梅林镇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查阅了中心工作台帐及调解案卷,并与该镇相关领导、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
该镇自2013年2月全面建成基层调解组织以来,组建了近100人的调解员队伍,在每个村(居)委会设立了由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退伍军人、老群众代表“五老人员”组成的“金牌调解室”。在落实好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各项措施的基础上,锐意进取,积极探索新路子,针对劳动争议呈现的“广泛性、群体性、复杂性”的新特点,着力构建多种形式的调解工作法,***劳动争议难题。一是建立劳动争议排查预警机制。通过每天的“零报告”及每月的人民调解工作例会的方式,定期了解掌控全镇的劳动争议矛盾纠纷情况。在矛盾纠纷敏感期,开展专项排查活动。对排查的情况,根据劳动争议对社会稳定影响程度,分成“三级预警信息”,进行分级预案处置。二是创新建立调处劳动争议“镇村联动”机制。即通过由镇综治办及劳动争议调处中心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行全程***,实现镇综治办牵头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动,特别是需要联合调处的纠纷,在镇综治办统一协调下,实行联合调解,共同建立调解纠纷的“三道防线”,即村(居)委会“金牌调解室”、镇劳动调处中心、领导包案三道防线。三是大力提升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2013年,该镇已组织了两次调解员培训班,邀请公安、交警、司法、人社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现场授课答疑。同时,镇劳动调处中心结合12.4普法宣传日及政法工作普法宣传月活动,通过宣传车、宣传栏、广播、电视、宣传长廊、标语及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等多形势、多渠道普及劳动关系相关法律知识,大大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